就業指導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2015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高校畢業生就業問題,對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5年,高校畢業生就業總量繼續增加,結構性矛盾依然比較突出,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任務更加艱巨。各地要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繼續把高校畢業生就業作為重中之重,精準發力,千方百計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抓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落實

      各地要把抓好政策落實作為2015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重點,結合實際細化完善政策措施,加大督促檢查力度,确保政策落實“最後一公裡”暢通,讓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都能享受到政策扶持。會同有關部門全面落實和完善鼓勵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社保補貼、培訓補貼等政策,落實好高校畢業生創業稅收優惠、小額擔保貸款、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等政策,促進畢業生多渠道就業和創業。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實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積極探索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措施辦法,健全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服務保障機制,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和制度安排,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建功立業、成長成才。要進一步簡化程序,降低門檻,優化流程,為畢業生享受政策提供更多便利。會同教育等部門主動為畢業生在校期間享受政策提供幫助,對符合條件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及時發放《就業創業證》,落實好相關政策;對申領求職補貼并符合條件的,要在離校前全部發放到位,補貼标準較低的要适當調高标準。積極推進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信息公開工作,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切實保障畢業生公平就業權益。要主動适應經濟發展新常态,會同有關部門結合産業轉型升級、創新驅動發展,在大力發展新興産業、現代服務業、小微企業特别是創新型企業,以及實施“一帶一路”等區域發展戰略中,努力開發更多适合高校畢業生的高質量就業崗位。

      二、精心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

      各地要按照改革要求,把就業促進計劃作為幫扶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重要手段,以紮實有效的措施精心組織實施,力争使每一名有就業意願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都能在畢業半年内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進一步加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登記工作,做好與教育部門和高校的信息銜接,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掌握未就業畢業生實名信息,完善信息分解、核查、反饋等工作機制,健全未就業畢業生實名制數據庫,逐步實現基于信息化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和就業服務。對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要主動聯系,了解掌握其就業需求和求職意願,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服務,并做好享受政策情況記錄,加強跟蹤管理,切實保證服務不斷線。紮實開展就業見習工作,結合本地産業發展和高校畢業生就業需要,擴大就業見習規模,拓展優質見習崗位,建立健全見習管理制度,提高見習質量。深入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技能就業專項行動,對有培訓意願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重點依托技工院校開展以定向培訓為主的就業技能培訓;對企業拟錄用的高校畢業生,重點開展以定崗培訓為主的上崗前培訓,按規定落實好培訓補貼政策,引導更多高校畢業生走技能成才之路。要切實做好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工作,重點對零就業家庭、城鄉低保家庭、農村貧困戶、殘疾等就業困難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完善“一對一”個性化精準幫扶機制,提高幫扶實效。

      三、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

      各地要認真落實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的各項要求,進一步完善實施方案,幫助扶持有志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成功創業,以創業興業帶動就業。切實加強創業培訓工作,以有創業願望的大學生為重點,編制專項培訓計劃,優先安排培訓資源,使每一個有創業願望和培訓需求的大學生都有機會獲得創業培訓。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鼓勵大學生創業的各項政策和便利化措施,減輕創業大學生負擔,為創業大學生提供多渠道資金支持,對在電子商務網絡平台開辦“網店”的高校畢業生,落實好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進一步加強創業服務工作,加快建設青年創業導師團隊,建立健全青年創業輔導制度,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創業交流活動,幫助創業大學生積累經驗、獲得支持。加強創業孵化基地功能建設和制度建設,積極探索建立公共服務機構與市場主體合作機制,用好用活市場資源,提高創業孵化成功率。

      四、加強公共就業人才服務

      各地要加強公共就業人才服務能力建設,主動适應高校畢業生就業需要,為畢業生就業提供更具針對性、更加專業化的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将到本地求職的高校畢業生納入免費公共就業服務範圍,對符合條件的落實就業扶持政策。對到省會及省會以下城市的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所在地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協助辦理落戶手續,暢通畢業生流動就業渠道。要針對畢業生不同時期求職就業的需要,積極組織開展公共就業人才服務進校園、民營企業招聘周、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就業服務周、部分大中城市聯合招聘等專項活動,突出活動亮點和本地特色,促進供需有效對接。要加強面向高校畢業生的崗位信息服務,廣泛收集各類企業用人需求,深度挖掘适合畢業生的就業崗位,及時向畢業生發布。創新就業服務方式,在組織專業化、跨區域招聘活動的同時,加快推進就業信息全國聯網,開發運用微信、微博、移動客戶端等服務新模式,搭建更加适合畢業生特點的便捷高效的服務平台。

      五、創新高校畢業生就業宣傳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視、主動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宣傳工作,樹立正确的輿論導向,彙聚更多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正能量。要準确把握宣傳内容,重點宣傳黨和政府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視和部署,宣傳各地促進畢業生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及其新進展新成效新經驗,宣傳畢業生服務基層、面向企業就業、自主創業的生動實踐,宣傳獲取就業創業政策和崗位信息的各種渠道,引導社會客觀看待就業形勢,樹立理性就業觀念,營造關心和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良好氛圍。要創新宣傳形式載體,在發揮好報紙、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宣傳作用的同時,更加重視網絡傳播移動化、信息服務個性化的發展趨勢,運用新媒體技術優勢,打造更适合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的宣傳平台。要着力提高宣傳實效,結合各類就業專項服務活動,精心策劃主題宣傳,加強政策權威解讀,做好先進典型宣傳,深入高校和用人單位開展各種宣講活動,特别是要抓住畢業生求職的關鍵期和不同類别、不同階段畢業生的求職意向,增強宣傳的針對性、精準度和實效性。同時,加強輿情收集、分析和研判,密切關注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變化和熱點問題,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做好輿論引導。

      各地要堅持把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作為就業第一位的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推動将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納入政府政績考核内容,進一步健全目标責任制,落實好政府促進就業的責任。要協調和組織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及早對工作進行謀劃和安排,發揮各方優勢,采取有力措施,共同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要結合本地區“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認真分析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研究未來五年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思路和舉措。各地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制定具體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強督促檢查,确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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